《关于全市高质量推进智能化政务建设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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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市高质量推进智能化政务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主要内容作简要解读。 一、起草背景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代表的智能政务,已经成为政府转变职能和作风、转变工作方式的重要途径。从全国范围来看。各地纷纷掀起推进政务智能化热潮,智能政务已成为大势所趋,通过推动智能政务建设,及时有效挖掘、分析、处理各类政务信息,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增加政务的透明性与公正性,提高群众的便捷度和满意度。广东省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整合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和审批服务系统,作为政府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打破部门界限、政务藩篱和信息孤岛,真正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浙江省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从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倒逼各级各部门减权、放权、治权,探索形成覆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服务等领域的“一次办结”机制,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检查、一次到位”的监管机制,形成各项便民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办理、证照快递送达”的运行机制。从全省范围来看。我省积极策应智能化政务建设趋势,深入推进以“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为主要内容的“不见面审批(服务)”办事模式,并将作为全省一个普遍制度安排。“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品牌在全国打响,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作为典型经验予以通报表扬。各地不断加大对“不见面审批(服务)”探索力度,在相互学习借鉴基础上进行优化提升,形成你追我赶的激烈态势。比如,常州市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多图联审”,镇江市实施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南京市江宁区探索推行重大项目“预审代办制”,苏州工业园区成功探索智慧社区平台和电子踏勘做法,这些经验做法有效促进了政府治理能力提升。从我市实践来看。虽然我市“放管服”改革走在了全省前列,但是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政府服务方式,提高政务智能化方面存在不少短板。比如,在 “一张网”建设方面,审批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比率还不够高,市本级占到年办件总量90%的10个审批事项,大部分未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在不见面审批服务方面,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线上线下服务平台未能及时向基层延伸;在大数据资源支撑方面,海量数据在部门间分别产生、各自收集、独立存储、难以共享,“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问题依然存在,大数据对于行政审批、监管执法、政务服务智能化的保障支撑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因此,加快构造系统科学的智能化政务,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 二、起草过程 去年12月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四个全面”抓落实“两聚一高”争标兵月度工作点评会,市委陆志鹏书记首次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造系统科学的智能化政务,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在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的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明确提出,要以构造系统科学的智能化政务、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强化政务大数据的数据体系支撑和体制机制支撑,积极打造“市民通”“政务通”“全视通”应用平台,深入推进“不见面审批、零缺陷服务、精准化监管”,助推南通营商环境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从年初开始,结合谋划推进2018年“放管服”改革的思路和举措,市编办会同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办)、法制办和大数据管理局,对智能化政务建设进行了系统地调研摸底,深入剖析存在问题,仔细研究改革路径。同时,认真学习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等政策文件,充分借鉴了浙江、广东等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先行经验。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全市高质量推进智能化政务建设行动方案》初稿。《行动方案》初稿形成后,先后两次广泛征求了市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编办、政务办、信息中心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反复研究论证,不断修改完善,最终提交相关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主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技术支撑和组织保障等四个部分。 《行动方案》第一部分提出了我市智能化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包含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两部分内容。其中,主要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运用系统化思维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政府服务方式,提高行政审批、监管、执法、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打造“不见面审批、零缺陷服务、精准化监管”的南通“放管服”改革升级版,全面构造系统科学的智能化政务、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基本原则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驱动;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共建;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协调推进。 《行动方案》第二部分明确了我市智能化政务建设的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包含3个方面32条具体任务。一是以“不见面审批”为原则,在简政放权上求突破。加快审批事项减量化,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减少行政审批服务层级,减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减少各类证明材料,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加快营商环境便利化,聚焦企业开办领域、不动产交易登记领域、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推动“3550”改革目标常态化,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服务方式快捷化,优化“网上办”,做实“代办制”,提升“快递送”,完善“联合审”,拓展“区域评”;加快实现审批服务标准化,统一审批服务标准,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数据分析研判。二是以“零缺陷服务”为要求,在优化服务上促提升。推动审批服务内容全领域,编制公布事业单位公益服务事项清单;推动审批服务范围全覆盖,延伸拓展政务服务网络,深化12345平台一体化建设;推动审批服务过程全周期,推行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推行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服务,推行全程智能审批服务;推动审批服务责任全落实,推动办事指南标准化,推动服务责任清单化。三是以“精准化监管”为方向,在放管结合上抓创新。实施全程监管,完善基层监管网格,完善随机抽查机制,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实施联动监管,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强化信息互联互通;实施智能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 《行动方案》第三部分提出了我市智能化政务建设对于技术支撑的要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强化数据体系支撑。贯通基础数据库,搭建两大应用平台,开发移动服务终端。二是强化体制机制支撑。建立统筹协调推进机制、信息资源标准体系、科学有效考评机制。 《行动方案》第四部分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鼓励探索创新,对智能化政务建设的组织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