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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委编办优化考核机制 激励担当作为
发布日期:2022-05-12 16:58:15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近年来,海安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不断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形成“考核在平时开展,工作按序时推进,成效在日常体现”的良好机制,有效推动机构编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是强化指标设置,提升考核针对性。细化分解各项中心工作和职能工作任务,形成“1+2”考核体系。一个总文件,即《海安市委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明确指标内容、程序方法、结果运用等要求。配套制定《海安市委编办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海安市委编办创新创优成果转化评价办法》,分别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所有考核项目均设置分值标准,职能工作考核月度打分,实行季度汇总;中心工作根据序时完成情况,实行半年加减分;创新创优成果转化工作每周统计,实行实时记分。

二是强化平时督查,提升考核全面性。年初,全体人员与领导班子签订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各项工作分解到科室、量化到个人。由班子成员牵头,带领分管科室分别承担1个亿元项目、1名省内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数名高校毕业生招引、每人42分的信息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实行一体化考核。平时,紧抓“推进表”,分管负责人定期督查科室和人员周工作计划制定、推进进度和完成效果,月末逐项盘点。每季度召开平时考核述职会,全办人员汇报季度工作完成情况、明确下季度工作方向。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提升考核实效性。严格执行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挂钩制度,考核奖金分配不打和牌,严格按照年度、季度考核办法和得分兑现奖金,在奖金分配中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并作为先进表彰优先推荐对象。对平时表现一贯优秀的人员,在选拔任用和挂职锻炼上优先考虑。近两年来,共提拔3名优秀人员走上领导岗位,推荐1名平时表现突出的95后参加市委组织的挂职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