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通政办发〔2011〕122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二○一一年七月六日南通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南通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的批复》(苏编〔2011〕4号),设立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建制,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署办公。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沿海地区发展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全市沿海地区发展的重大问题。(二)研究提出沿海地区发展战略,组织制订沿海开发各项规划的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沿海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负责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衔接和相关规划的评估管理工作。(三)统筹协调全市沿海开发各项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全市沿海开发动态,制订沿海开发各项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市沿海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沿海开发工作,指导沿海各县(市)区的沿海开发工作。(四)组织沿海地区发展重大课题研究,提出沿海地区发展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并监督落实。(五)负责编制沿海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推进沿海地区围垦、建港等各项基础研究工作,参与推进沿海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六)负责沿海岸线、风能、滩涂、海域等战略资源科学开发利用的规划和统一管理,负责涉岸项目的联审会办,牵头组织沿海战略资源开发利用的联合执法监管。(七)参与市级沿海开发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承担沿海地区发展的宣传推介和投资促进工作。(八)牵头推进通州湾(腰沙•冷家沙区域)综合开发的各项前期工作,统筹协调通州湾(腰沙•冷家沙区域)综合开发的各项基础研究及规划编制工作,重点推进通州湾(腰沙•冷家沙区域)的综合开发。(九)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市沿海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一)综合处研究提出全市沿海地区发展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负责沿海开发推进中具体问题的统筹协调,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形成建议方案,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策;承担沿海地区发展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市沿海开发领导小组和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全市沿海开发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组织沿海地区发展重大课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机关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机要、信息综合、来信来访、电子政务等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沿海开发网站的建立和维护;承担市沿海开发领导小组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二)规划处组织制订沿海开发各项规划的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沿海地区发展各项规划,做好与国家相关规划、省沿海开发规划的对接;负责沿海各县(市)区沿海开发规划的统筹管理;参与并组织推进沿海地区围垦、建港等各项基础研究工作;参与市级沿海开发融资平台建设;统筹协调通州湾(腰沙•冷家沙区域)综合开发的各项基础研究及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全市在沿海地区共建共用共享的推进机制,并负责具体实施。(三)项目处负责编制沿海地区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推进沿海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并承担推介工作;负责沿海岸线、风能、滩涂、海域等战略资源科学开发利用的规划和统一管理;负责涉岸项目的联审会办;负责市本级在各县(市)设立的区中园的业务指导;负责推进通州湾(腰沙•冷家沙区域)的综合开发。三、人员编制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12名。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兼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副主任2名;正副处长6名,其中正处长3名,副处长3名。四、附则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主题词:沿海开发 机构 职责 编制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南通军分区,市武警支队、消防支队、边防支队,南通边检站。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7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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