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海安市委编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构改革要求,立足部门职能,聚焦整治基层组织“滥挂牌”问题,扎实开展乡镇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工作,切实为基层“瘦身”“减压”。
一、聚焦全面摸排,夯实减负工作基础。一是学习动员先自查。下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区镇(街道)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明确乡镇(街道)不设议事协调机构,不再加挂各类牌子。要求各乡镇认真学习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对照要求全面开展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情况自查,安排专人摸清所在乡镇议事协调机构名称、设立依据、设立时间等具体情况,建立议事协调机构台账。二是由表及里深入查。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乡镇认真倾听基层对议事协调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建议,理清设立依据,认真解答对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工作的问题,最大化提升清理规范工作效益。
二是聚焦真抓实干,从严从紧清理规范。严格落实乡镇不设议事协调机构纪律红线,摘除农村河道长效管理领导小组、春茧收烘工作领导小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牌子。指导规范设立业务指引标识牌,方便群众通过标识牌子找寻办理业务窗口及对接人员。截至目前,全市14个区镇街道共梳理议事协调机构2000余家,下一步将落实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规范相关任务,依法依规从严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和规范审批。
三是聚焦疏堵结合,严明机构编制纪律。一是坚持把法规宣讲融入清理规范全过程。立足做好“宣传员”角色,开展检查时向单位通报来意、讲明政策,着力纠正“加挂门牌是小事”“名称改动不要紧”等错误观念,传递“小门牌、大规矩”的法纪理念,引导乡镇形成严格按文件设立挂牌的规矩和习惯。二是加强对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清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乡镇并进一步强调设立纪律,要求乡镇发现“条条干预”问题第一时间上报,严防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以项目审批、资金分配、达标验收等方式设立机构,切实为基层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