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近年来,海安市委编办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三向发力,持续深化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坚持明责放权有效融合。推进职责清单化。编制《海安市镇街职责目录》,涉及基层党建、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经济发展(农业农村)、村(居)建设、综合治理(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综合保障等职责事项539条。同步编制《镇街“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镇街职能,明确镇街主责主业。实现放权精准化。印发《海安市乡镇(街道)权力事项清单》,以镇街实际工作需要为出发点,实行“镇街点菜、部门端菜”的“菜单式”放权,赋予一般镇权力事项140项、经济发达镇269项、街道132项,满足镇街的差异化发展需求,对有关镇街不需要或不具备承接能力的事项暂缓下放。注重运行规范化。镇街职责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凡机关部门委托或交由镇街承担的事项,必须由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等部门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后才能下放,严禁以放权赋能的名义向基层“甩包袱”。同时建立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基层“接得住”“用得好”。
坚持执法审批有序整合。规范综合执法。在镇街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局,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部门派驻执法机构及乡镇执法力量,推进镇街“一个区域一支队伍管执法”。依托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印发《海安市镇(街道)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目录清单》,赋予镇街52项行政执法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升。统一审批服务。组织各镇街高标准建设便民服务中心,镇街本级和市县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原则向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实行“一窗通办、一章审批、一站服务”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满足基层群众办事需求。探索综合治理。依托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整合镇街综治、司法、公安、应急、信访等资源力量,建立集信息化支撑、网格化管理、一站化服务、多元化解纠于一体的社会治理综合体,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坚持队伍建设有力聚合。实行编制统筹管理。依据常住人口、区域面积、村社区数、规上企业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等6个指标,赋指标权重分5档测算各镇街所需编制总额。对镇街编制实行总额控制、统筹管理。对于人口较多、经济发展和管理任务较重的镇街适当增加编制,而规模较小的镇街则适当减少其编制数量。推进资源下沉基层。加大镇街编制资源保障力度,近两年先后增核64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和130名政府购买服务限额供镇街使用。同时,推动市级派驻机构属地化管理,加大人员下沉力度,统一接受属地政府的日常管理与调度指挥,确保镇街急需的综合行政执法、便民服务等专业技术人员得到有效补充。创新编制人员管理。采取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的方式,打破行政和事业人员身份限制,对镇机关中层岗位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赋予镇街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限,进一步提升镇街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激发镇街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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