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部署,海安市委编办持续优化镇街职能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为“车”减负,为“马”赋能,不断推进基层治理效能整体提升。
一是强化事权重构。根据镇街实际履职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基本履职事项、配合履职事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等3张清单,逐项明确主体责任、配合责任。建立职责准入制度、执行监督评估机制、与综合考核有效衔接机制,切实做到本应由部门承担的事项收回去,不应由镇街承担的事项不放下来。构建“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镇街作为“吹哨”主体,负责收集、梳理辖区各类问题,对超出自身职责范围或难以独立解决的问题,按规定启动“吹哨”程序;市级部门作为“报到”主体,根据“吹哨”事项,及时响应协同解决问题。
二是整合资源力量。结合镇街履职特点和人员规模分类设置8办1中心、8办或者6办1中心,强化机构统筹、形成合力。坚持必要、实用、精简原则,突出因事设岗,根据镇街履职事项、核心业务梳理情况,设置办公保障、综合文字、组织工作等岗位,确保接稳兜住所有事项。根据岗位配备力量,统筹用好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部门派驻镇街工作人员及聘用人员,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根据工作任务轻重,合理确定岗位人数。
三是优化运行机制。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践行“即事即办”服务理念,医保、社保、户籍、退役军人等事项事项“一窗”办理。完善帮办代办机制,村级代办员常态化帮助村民完成医保、社保等代缴代办事项,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执法层级、归并执法队伍、下沉执法力量、理顺职责关系,不断探索与基层相适应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