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开发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明晰区街职能定位,更好地发挥园区经济发展“主引擎”作用,崇川区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编制开发园区与属地街道职责边界清单,构建了职责明晰、运行顺畅的职责分工体系,为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以主责主业为“本”,规范完善园区权责清单。明确开发园区主要负责辖区内发展规划、经济运行、统计(含经济普查)、工业和信息化、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应急管理、科技、人才服务等工作。属地街道主要负责党的建设、社会管理、房屋征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社会事务等工作。根据园区发展阶段和发展需求,合理确定并划分安全生产(含建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等交叉、模糊领域职责职能,推动开发园区与属地街道建立服务对象备忘录,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依据“三定”规定和法律法规,对权责清单未涵盖的事项或出现分歧事项协商解决,协商意见达成一致后,及时修订更新,并按程序公布实施,确保清单常用常新,推动区街形成合力,协同高效、融合发展。
二是以三定规定为“纲”,从实厘清职责边界清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从纳入范围、具体职责入手,对照省级清单模板,以区直部门“三定”规定、开发区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划分依据,科学界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教育卫生等多个领域共75个具体事项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厘清区级职能部门和街道板块各自责任,解决权责事项不清晰问题。建立街道职责事项准入机制,出台《崇川区各街道职责准入清单》,明确街道负责党群工作、平安建设、城市建管、社会建设、民生保障、综合保障等6大类共118项职责事项。清单印发前,经由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保证清单合法合规,实现了职责事项全覆盖、职责边界全厘清。
三是以优化协同为“要”,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在充分征求开发园区、街道和发改、工信、应急管理、统计、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开发园区与相关街道职责职能边界的通知》,确保开发园区和相关街道按照既定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职能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开发园区与区直部门、属地街道在重点问题衔接上,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职能下放的若干规定》严格控制区级部门向街道、开发园区下放职能和行政权力,不得向各开发园区下放与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科技人才、开发建设无关的职责事项,切实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环环相扣、链条完整,实现了协调运转,提高了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