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门区积极推动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不断健全执法监管长效机制,通过联勤联动联治,共同守护好“母亲河”。
一是加强宣贯“共抓大保护”深入人心。立足强化源头治理、普法先行的理念,抓好法律宣传普及,线上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推送长江禁渔期和长江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线下利用联合执法行动以及送法入户的契机,以案释法讲清长江禁渔、保护长江的重大意义,告知非法捕捞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推动长江保护法宣传进企业、进校园,不断增强生态文明理念。
二是凝聚部门合力打出组合拳。持续深化联勤部门合作,坚持多部门、多频段开展长江保护联合执法检查,紧盯重点地区和重点水域,落实全时段、全方位执法巡查。坚持普法执法双联动,将法治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落实长江大保护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加强司法与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衔接机制,形成长江保护司法执法合力。
三是深化跨区域保护治理合作机制。近年来,海门大力推进长江大保护,不折不扣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深入推进与沪苏地区流域共治。2020年,海门与崇明、启东正式建立长三角跨区域长江禁渔联合工作机制,2021年,又与苏州常熟、南通开发区签订联合执法备忘录,互联互通,加大交界水域非法捕捞打击力度。海门还与上海市崇明区、南通启东市三地人大协作建立协同机制,合力推动解决区域发展中协而不同、联而不动等问题,携手依法护航长江大保护、推进长江流域禁捕联动,助推沿江沿海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