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通市始终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完善责任体系,加强体制建设,全面提升风险防控和监管能力。1-10月,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下降12.2%,死亡人数下降28.5%,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一是党政领导“一岗双责”全覆盖落实。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做到“党政同责”。市、县、镇三级全部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涵盖政法委、市场监管局等66个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实体化运行。
二是部门监管职责全覆盖落实。落实市县机构改革要求,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相关部门的应急管理、消防管理、救灾、地质灾害防治、水旱灾害防治、森林防火、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防汛防旱、减灾、抗震救灾、护林防火等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门。改革后,市县两级应急管理机关编制总数增加46.3%、执法队伍编制总数增加44.5%。全面制定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市级层面涵盖66个部门和单位,县级层面涵盖54个部门和单位,确保责任落实无盲区。
三是基层属地责任全覆盖落实。全市20个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和102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安全监管人员974人,确保一般乡镇(街道)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不少于6名,重点乡镇(街道)和园区不少于10名。创新监管运行模式,全市统一划分基础网格10591个、专属网格3557个,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网格监管内容,畅通12345政务热线、南通百通App等途径,受理群众举报,构建起“专业监管+网格日常监管+社会监管”的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