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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三向发力”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效能
发布日期:2025-08-18 09:46:09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近年来,南通市崇川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基层治理效能提升,通过推动“城管编制精准下沉、保障机制一线倾斜、权责配置高效运行”等方面,为基层执法体系优化提供坚实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动态调整编制,推动人员力量向基层精准下沉。科学核定城管下沉编制。聚焦下沉编制与实际需求不匹配等问题,构建街道执法力量需求测算模型,结合人口密度、所辖社区数、执法案件量、市场数等管理要素,核定各街道城管下沉编制,确保下沉编制数量与基层执法需求相适应。健全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街道执法任务变化等情况,及时对下沉编制进行调整优化,确保编制资源向执法任务重、矛盾问题多的街道倾斜,提升编制使用效能。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各街道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实现基层执法力量集中办公,推动城市管理与应急管理执法队伍的融合,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是聚焦机制创新,强化基层执法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基层城市管理、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优化人事管理机制。明确城管下沉人员工作关系、日常考核等由街道统一管理、统一调配,通过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纪实评价体系,注重考准考实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推动考核结果与薪酬待遇、职务职级晋升等挂钩。深化关心关爱机制。实施“绿盾舒心”工程,进一步加强对执法队员的关心关爱。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尽职免予问责、容错纠错等机制,细化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畅通申诉渠道,持续织密干部关爱网络,为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干部提供全方位关爱护航。

三是立足权责统一,促进执法治理效能全面提升。明晰区街权责边界。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政府部门权责(力)清单、街道“三定”规定和履职事项清单等,制定《街道执法事项清单》,明确区级部门与街道在执法事项中的权责边界,细化“谁执法、谁负责”的责任链条。健全运行机制。深化“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改革,依托区街两级指挥中心召开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不断加大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研判频次、力度、深度,形成信息资源共享、上下协同联动的综合执法格局。强化协调联动。印发《崇川区街道司法所派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街道司法所发挥机构职能,积极参与所在街道依法治理、行政执法等各项工作,帮助协调解决重要问题、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