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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全面开展基层综合执法赋权事项专项评估工作
发布日期:2022-07-19 16:54:47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持续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基层治理效能,通州区扎实推进基层综合执法赋权事项实施专项评估,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一、全面摸清基层现状,促进队伍建设更规范。印发《关于开展通州区基层综合执法赋权事项实施专项评估的通知》,部署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赋权部门和各镇(街道)评估内容和责任分工,指导各镇(街道)开展自我评估,全面了解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人员配备、法制审核人员配备、落实“三项制度”以及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出台《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南通市通州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根据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实际,明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规范,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三项制度”落地见效。

二、全面评估行权状况,促进事项清单更科学。评估重点围绕赋予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行使情况展开,通过采取调研的方式,汇总统计出全区14个镇(街道)赋权以来的行权情况,通过赋权前后的数据对比,重点关注赋权前后案件量的变化、办案量较低的事项以及行权率较低的事项;深入剖析挖掘行权效果不佳的原因,既注重分析基层承接事项、办理案件的能力,又注重考量事项在管理基层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坚持改革导向、实事求是,结合通州区实际,通盘考虑,剔除基层承接难度大、行权率低的事项,提高清单使用率,最终形成相对统一的赋权事项建议清单。以科学、实用为原则,对赋权事项进行合理分析,紧密结合基层执法的实际情况,不仅让基层“看得见,管得着”,更要“用得上”,提高赋权事项的使用率。

三、全面整合赋权建议,促进基层治理更有效。全面梳理赋权部门和行权部门的评估意见,实行行权机关与赋权机关同步评估,注重听取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的声音,充分了解基层执法的难点、痛点、堵点。在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法院的指导下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会商制度,研究解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监管中需要协作配合的相关事项,协商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和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协商解决监管中相关管理、技术和法律适用问题,协调推进重大联动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