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委编办立足基层实际,以务实高效的机构编制管理服务为基础,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基层治理贡献机构编制力量。
一是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以镇(街道)机构改革为契机,各镇(街道)单独设置党建工作办公室,不断充实基层党建工作力量。健全完善“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宅上(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五位一体组织架构,构建“四沉四提四融合”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协调统筹各方力量,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
二是坚持人员力量下沉。充实加强基层一线人员力量,今年来,已招录镇(街道)行政人员18名,事业人员27名,不断补充基层新鲜血液。继续推动执法力量沉下去,巩固城管执法人员“区属镇管镇用”下沉模式,并推动其他执法领域以派驻执法或分区域执法形式下沉执法力量,将有限的编制资源用于推进基层高质量发展“刀刃”上,确保编制资源配备符合基层治理实际需求。
三是坚持基层减负“瘦身”。通过印发《海门区镇(街道)权力清单》《 南通市海门区“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2024版)》,进一步规范镇(街道)权力运行,厘清基层与区级部门职责边界,进一步明晰镇(街道)“该干什么活、能办什么事、应担什么责”,推动构建“照清单履职、按清单办事、依清单问责”的基层治理工作格局。同时,精简优化镇(街道)职能机构,规范设置综合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等机构,清理规范镇(街道)议事协调和挂牌机构,明确镇(街道)不设议事协调机构,除中央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加挂各类牌子,并将此列入基层治理工作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