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安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调整完善镇街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的重要部署,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特色,进一步整合设置机构、理顺职责关系、优化配置资源、强化统筹调度,努力构建简约高效便民的基层管理体制,为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调整完善机构设置。紧紧扭住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4个中心任务,优化设置基层党建、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以及综合事务等5个机构,并结合海安实际整合设置综合行政执法、便民服务、财政、建设等机构。优化调整后,5个镇分别设置9个机构、4个镇设置8个机构、4个街道设置7个机构,共精简4个机构。认真落实上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镇街不设议事协调机构,现有议事协调机构均不再保留,共精简规范镇街议事协调机构2204个。
二是强化编制资源配置。通过“减上补下”加大编制资源向镇街倾斜的力度。探索建立镇街编制周转制度,根据不同类型镇街发展实际、产业布局等因素,对镇街编制资源进行动态调整。综合配置工作力量,推动镇街行政事业等各类人员统筹使用,工作统一管理。针对基层机构编制类别、人员身份、激励保障等方面问题,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发力,提出具体的办法措施,形成吸引聚集各类人才在基层干事创业的良好政策导向和制度环境。
三是推动资源服务下沉。结合镇街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理顺县乡权责关系,将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镇街实施更为便捷且能够有效承接的事项进行下放,将承接不了的事项进行上收,坚决防止市级部门以属地管理名义随意转嫁责任。加强镇街对市直部门派驻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职责,将市直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纳入镇街统一指挥协调,党(团)组织关系放在镇街,依托镇街开展工作考核,负责人任免事先征求镇街党(工)委意见,确保镇街调得动、用得顺。
四是构建职责准入机制。建立健全镇街权责清单和职责准入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赋权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权责体系,推动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难题。减少市级部门对镇街考核事项和“一票否决”事项,明确市级部门严禁以资金、项目、考核等要求镇街对口设置机构或加挂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