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委编办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围绕破解“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完善基层管理体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优化基层运行机制,构建乡镇运行“动力轴”。一是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生态、平安法治、民生服务等主要职能,按照“1+X”模式,因地制宜设置个性清单,差异化服务各乡镇产业特色和功能定位。二是清理规范基层机构挂牌,明确乡镇(街道)不设议事协调机构。支持乡镇(街道)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支持有能力的干部干事创业。三是全面梳理乡镇(街道)现有业务,科学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做什么”,建立岗位适用对象、选岗原则和管理方式等管理制度,明确“怎么做”。推动基层工作人员全面纳入岗位管理,确保基层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规范基层权责配置,厘定乡镇权责“度量衡”。一是根据乡镇(街道)职责定位,及时推进权力事项动态调整。除法律法规确定的事项、上级明确委托行使的事项和审核转报事项外,其余一律不得纳入乡镇(街道)权力清单,不得擅自交由乡镇(街道)行使。调整后的乡镇(街道)权力事项统一在海安市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结合各区镇经济发展程度、社会管理难度等情况,完善“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明确73项“属地管理”事项由牵头部门承担“兜底”责任,防止部门从责任主体变为督查主体、考核主体,乡镇(街道)从协同主体变为实施主体、背锅主体。
提升减负赋能效用,注入优质资源“活力剂”。根据南通市委编办《关于开展县(市、区)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监督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组建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监督评估工作组,会同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通过部门自评、驻点评估、跟踪随访,对权责清单编制、线上公开、动态管理、应用执行和运行监督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水利局3家部门权力清单执行情况开展评估。持续深化完善“基层吹哨、部门报道”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加强与履职清单的衔接,推动市乡两级协同高效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实现民生服务事项快速处理、及时反馈、双向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