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五步走优化提升省级以上开发园区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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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促进海安市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将工作重心向经济管理、投资服务等聚焦,根据江苏省和南通市相关文件精神,海安市进一步优化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和所在镇街管理体制,理顺职责关系,着力构建体制简约、运行高效、多方协同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一是开展调查研究。由市委编办牵头,组织省级以上开发区相关人员,到江阴、常熟、苏州工业园及周边地区对省级以上开发园区与相关镇、街道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学习。同时,对省级以上开发园区的职能履行、机构设置、管理体制机构等情况开展深入调研,为优化提升其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二是制定出台改革方案。按南通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省级以上开发园区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在充分与南通市委编办以及相关单位沟通后,拟订了区和街道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区街分设”后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 三是科学区分区街职责。根据南通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省级以上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省级以上开发园区与街道的职责进行科学划分,出台《关于明确省级以上开发园区与街道职责分工的意见》,为促进形成统分结合、分工协作的“区街分设”管理体制提供了依据。 四是优化提升组织架构。根据南通批复精神,对省级以上开发园区以及相关街道的职能机构进行优化,在国家级开发区设置了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要职能的10个职能机构(省级高新区9个)、在街道设置了以服务社会民生为主要职能的7个职能机构,进一步突出了开发园区与街道的功能定位。 五是推进编制人员划转到位。积极稳妥完成编制人员划转。配合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部门对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和街道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业务整合、队伍融合、力量聚合,切实做到工作不脱节、服务不中断、队伍不松懈,干部职工思想稳定、各项工作有条不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