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委编办坚持法治方式推进党政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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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轮党政机构改革中,如东县从改革方案审议报批,到 “三定”规定的制定以及机构编制调整设置,严格按程序办理,确保合法合规。 一是维护机构编制工作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守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底线,管住总量,盘活存量,把“瘦身”和“健身”结合起来,把职责任务作为编制调配的“风向标”,使宝贵的编制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用。此次改革,我县未额外增加行政或事业编制,行政事业编制与改革前保持一致,行政事业实有人员总量不超编。 二是同步推进权责清单和“三定”工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按照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修订、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并与部门“三定”工作同步实施和有效衔接,探索推动部门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强化评估验收和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机构编制部门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巡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督检查合力,为深入推进改革保驾护航。近期,组织对县级机构改革情况进行评估督导检查,通过“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坚决查处各类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不折不扣地把各项改革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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