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权力清单编制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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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海门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权力清单编制和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等参加会议。 会上,对海门市近年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等相关工作进行了汇报。2015年,编制并公布“五张清单”,制定出台《海门市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办法》《海门市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坚持以“五张清单”管理为重点,实行严格的清单管理制度,确保规范用权、依法履职。2017年,开展权力清单标准化编制工作,按照省市县“三级四同”要求,组织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0大类权力事项清单标准化编制工作,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相同的权力事项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统一。2018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两次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新增权力事项45项,取消市级实施的权力事项46项,合并权力事项1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调整情况,对权力名称、设定依据等进行了调整,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切实履行审批监管责任;编制并公布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第一批),赋予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30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其中赋予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直接审批事项26项,赋予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支机构审批事项4项,实现“园区事项园区内办结”。 与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充分肯定了部门权力清单编制和执行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要求,要主动适应机构改革要求,抓住重新进行“三定”的有利契机,系统梳理和完善权力清单,并与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有机结合,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要加强权力清单事项监督和执行,把该管的事情管好、管到位。 下阶段,市编办将不断完善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取消、承接事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梳理第二批经济技术开发区赋权清单,实现“园内事园内办”,进一步提升开发区审批效率,营造更加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紧跟县级机构改革步伐,组织各部门结合实际,重新梳理并确认本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确保全市行政权力清单准确无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