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切实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科学调配学校领导干部,启东市委编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全面规范启东市中小学学校领导职数管理,着力推动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切实保障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是坚持原则,为党育才。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分设,增核党组织书记职数1名;对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由一人担任的,设专职副书记1名。
二是全面梳理,因地制宜。对市5所高中、19所初中,55所小学的党组织设置、机构级别、学校规模、领导职数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全盘过帐,系统掌握中小学校领导职数核定、配备、使用现状。特别是针对尚未配备副职、师生比不均衡、教师编制较多的学校,通过班级规模数、职责任务量等逐一分析,精准测算,推进“一校一策”,共增加副校长(副书记)14名,填补7所农村小学副职空白。
三是依法依规,强化监督。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严格把握核定标准和尺度,确保全市中小学校领导职数设置规范科学,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依托中编办《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及编制人事财政综合信息一体化平台统一管理中小学校领导职数和人员,落实常态化自查联查。将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领导职数配管用等情况纳入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等工作,其结果作为部门日常考核重要参考,确保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有力、推动有序、管理有效。督促优化议事决策机制、优化沟通协调机制、优化队伍建设机制,让教书育人融合共生,让个体和群体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