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委编办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理念,立足职能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靶向发力,精准赋能,着力推进“优编强教”取得实效,更好地服务保障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
一是健全领导体制机制。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教育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在教育部门“三定”规定中对强化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教育督导职责职能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全面推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稳妥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职数调整设置工作,完成全市中小学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的核定,进一步引领学校以党建抓队伍、以党建提质量的工作机制,党领导教育事业的体制机制得到充分保障。
二是完善机构职能体系。结合部门工作需要,以“三定”为基础,优化调整市教育体育局部分内设机构。积极响应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在市教育体育局增设“校外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科”,具体承担全市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能力。同时增设高等教育管理科(产业指导科),协助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本市高等教育(含高等职业教育)的有关工作,指导推进教育产业研究发展。
三是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需求,设立市凤山小学、金港实验学校,将市城东镇南屏小学更名为市南屏小学、市城东镇中心幼儿园更名为市南屏幼儿园,使中小学布局结构更趋合理,实现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县域全覆盖,一体化教育联盟城乡全覆盖。将海安市特殊教育学校调整为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并增挂海安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牌子,特殊教育普惠发展进一步加强。2023年成功创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
四是高效配置编制资源。着眼全市教育发展需要,坚持控总量、调结构、优质量,将编制资源向教育系统倾斜,重点保障教学一线教师岗位用编需求。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足额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并配置到位。设立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统筹44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建立“周转池”平台,在科学把控教师编制的前提下,用于保障民办学校招引优秀教师,切实促进民办学校高质量发展。2023年共委培定向师范生80名,新招教师213名,招引高层次人才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