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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三个提升”完善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11-20 15:29:12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制度,加强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的有效管理和利用,如东县“三个提升”提高档案管理的安全性、效率性和规范性,为单位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提升档案管理的安全性。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办法》执行档案查阅规定,局外人员查阅行政执法案件档案,必须持介绍信或有效证件,经信息查询登记后,方可查阅。确因工作需要复印、摘录档案资料,要说明利用的目的,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办理。档案员对归还的档案当面查清,如因借阅发生档案遗失、损坏、涂改或丢失,及时报告,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提升档案管理的效率性。严格材料收集标准,制作下发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材料模版,明确材料制作规范。将容缺办理的事项录入备忘簿,安排专人对接事业单位联络员,及时补齐缺失材料,确保材料完整性。明确档案制作标准,对档案盒进行编码,实行事业单位一户一档,档案盒上标注单位名称、举办单位名称,盒内案卷整合装订并标记编号,建立卷宗目录,逐项编写案卷编号、办理事项类别、办理时间等,方便查阅。

三、提升档案保管的规范性。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职责以及档案归档、保管、使用等相关规范。配备专门保管库房,档案存放于专用档案柜,档案室切实做到防火、防盗、防光、防高温、防潮、防有害气体、防虫、防尘,确保档案的安全,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