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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委编办“三注重三强化”推进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出实效
发布日期:2025-03-07 10:03:34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南通市通州区委编办扎实开展了202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工作,有效提高事业单位规范化运行和公益服务水平。

一是注重事前谋划,强化周密性。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对抽查对象、时间、内容、方式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单位对照《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自查表》开展自查。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36家事业单位,由随机抽取的2名执法检查人员和1名举办单位协查人员组成实地核查组,对被抽取的事业单位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是否按时申请变更登记、有无抽逃开办资金等情况进行核实,全面掌握单位运行情况。

二是注重事中抽查,强化规范性。严格规范检查人员的行为,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要求检查人员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保证抽查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通过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等方式,重点核实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公示、业务开展情况等,切实摸清和掌握事业单位依法履职和规范运行情况,持续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升监管效能。实地核查结束后,现场填写《抽查情况记录》,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溯,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抽查过程中,发放办自行印制的《机构编制业务实用手册》,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制度进行宣传普及,切实做到执法与普法“两手抓”。

三是注重事后整改,强化实效性。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当场出具《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强化跟踪督办。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法人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加强业务指导,明确整改方法和期限要求,同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使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增强约束力。本次抽查累计整改开办资金异常单位1家、法定代表人未及时变更2家,证书登刊载住所与实际不一致4家。及时将抽查结果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树立监管权威,形成监管叠加效应,助力事业单位规范履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