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事业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如东县委编办探索构建事业单位信用情况“全生命周期”监管模式,加快形成“守信激励、失信约束”的诚信体系。
一、“信用教育+无纸承诺”筑牢诚信意识。一是结合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将事业单位诚信教育纳入课程。邀请信用部门业务骨干,详细解读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及内涵,此外,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戒案例展示,提升事业单位诚信意识。二是事业单位提交登记复核材料时,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市信用承诺系统,即时签署事业单位登记诚信自律承诺书,对提供材料的合法、真实、有效性作出承诺,实现信用承诺“无纸化”。三是结合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建立公立医院信用承诺10条,涉及“无红包”医院建设、不过度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等方面;建立公立中小学信用承诺12条,涉及加强校风师德建设、强化安全卫生管理、尊重学生人格等方面,对直接面前群众提供服务的事业单位压实诚信责任。
二、“分类评价+信息公示”提升监管效率。一是对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满两年的事业单位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分别建立一般事业单位、公立医院、公立中小学评价指标,联合纪委、组织、人社、财政、市监、法院等10多家部门,对本领域监管事项开展专业评分,实现全面监管。二是根据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分类监管,对于A级以上单位做好常规管理,确保其保持良好信用;对于B、C级单位,开展定期和专项检查,督促其提高业务能力和信用水平;对于评级为D的单位,列入重点行政执法监控对象,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三是将事业单位登记信息、法人年度报告信息、信用等级评价结果通过省登记网站、信用如东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外公示,保障公众知情权,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回应外界关注,构建多维度监管体系。
三、“信用修复+联合奖惩”落实整改提升。一是对于信用等级评价扣分的,经事业单位申请,监管部门认为事业单位已经整改到位的,可以报编办进行信用修复,编办及时公示信用修复情况,调整事业单位信用评级;对拒不整改的,启动约谈程序,责令限期改正。二是对于信用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超出事业单位能力范畴的,如职责不清、人员借出、经费不足等,建立问题协商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及举办单位商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服务清单,以服务促提升。三是将事业单位信用情况纳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价指标范围,并作为负责人任免的重要依据,对社会评价不高、工作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严格控制增编、进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