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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委编办“三举措”规范开展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发布日期:2020-12-30 17:07:04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事业单位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近年来,通州区采取“三项举措”,规范开展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保障了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

一是优化登记流程。简化办理流程,为单位提供同级编委编办批复文件等证明材料与盖章环节,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事业单位实行“容缺受理”。进一步压缩设立登记办理时限,对一些情况比较复杂、需进一步审查的事项,进行现场核查后,符合条件的当日限时办结。大力推行“互联网+登记审批”,探索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法人设立登记效率。

二是规范发证工作。按照“简化流程、优化服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法人证书发放的范围和方式,不断简化发证工作流程,规范证书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发证制度规定,对于到期的证书,即时为单位办理证书延期,确保单位证书正常使用,赋码发证即时办结率达到100%。

三是提供优质服务。按照高效、便民的要求,将设立登记各类申办事项及咨询查询等服务全部纳入一个“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针对单位申请等业务咨询,主动将业务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一次性告知,重点环节加强指导,对业务不熟练、操作有困难的办事人员进行保姆式服务,做到事业单位最多只跑一次路,实现即来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