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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6-27 15:34:32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第638号令)、《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省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126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苏政发〔2013149号)、《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政发〔201315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消减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通政办发〔2013211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对现行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十四届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51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82项(市级部门195项,垂直管理部门87项)、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69项(市级部门24项,垂直管理部门45项),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率,为全市落实“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提供有力的政务服务保障。

附件: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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