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勇当“争先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崇川区制定了2021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以“三个转变”促进机关绩效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合理设定考核部门,实现“从无到有”的转变。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由区委办牵头统筹,各责任部门分工负责。在前期市委编办对我区机关绩效管理及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崇川区委编办会同其他考核牵头部门积极研究会商,进一步健全综合考核体系,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机关、街道党的建设考核及年度综合考核项目,实现“从无到有”的历史性转变,有效发挥机构编制部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效能。
二是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实现“由粗到细”的转变。细化考核指标,党的建设考核版块,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省《实施办法》及市《实施细则》为依据,重点考核街道及机关部门的“三定”规定履行情况,同时排定《崇川区机构编制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作为考评依据,不断强化党的领导,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版块,将“三定”规定及行政权力清单照单履职情况作为机关部门职能工作的得分依据,不断推动部门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构建运行顺畅、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
三是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实现“从弱到强”的转变。围绕考核结果的转化运用,深度考量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发园区管理体制创新和规范化管理、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等九项内容,综合评价机构设置的合理性、部门履职的饱满度,通过考核发现问题,将考核结果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考核解决问题,努力把日常工作做成特色,把优势工作做成亮点,把亮点工作做成精品,进一步用好用活机构编制这一重要的政治资源、执政资源,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