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履职情况考核是区级机关部门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强化职能运行监管、推动部门规范高效履职、提升服务水平的有力抓手。通州区委编办根据区2023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履行情况”考核牵头责任部门职责,统筹谋划、多措并举,高质量推进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一、科学制定考核细则
明确分组,建立公平合理的考核分类,将区级机关部门划分为党群组、政府组、垂直管理组三个组别,在同一类考核对象间进行横向比较和评判。分配权重,深入研究部门履职情况的6项主要考核内容,按重要性科学合理分配按照“三定”规定履职情况、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接受区指挥中心指挥调度情况等指标占比。确定等次,在汇总各项指标分的基础上,由高到低进行组内排序,按每组前40%为“优”、后10%为“一般”和“较差”,其余为“良”的比例,审慎确定各部门(单位)职能履行情况考核等次。
二、落实部门分工协作
一方面,重点围绕“按照‘三定’规定履职”该项指标进行考核,主要包括“三定”规定主要职责履行情况、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三个方面,结合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根据部门(单位)是否存在越位、缺位、错位、违反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等情况,客观严谨赋分。另一方面,积极对接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区应急管理局、通州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5家责任部门(单位),明确考核标准及要求,做好接受区指挥中心指挥调度情况、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情况、履行食品药品安全职责情况以及双拥工作开展等指标考核工作。
三、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分别汇总三个组别的“部门职能履行情况”考核情况,以等次形式计入区级机关部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结果。同时,将部门履职情况考核结果作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依据,在严控总量的基础上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对排名靠前、履职充分且产出较高效益的部门(单位),在编制资源配置、用编进人计划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查找各部门(单位)履职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盲点,发现部门间职责交叉、边界不清等问题,及时通过进一步监督检查和研究协商予以解决,推动部门依法全面高效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