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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委编办三个坚持 谋划机构编制督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4-02-06 10:23:55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精神要求,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质效,通州区委编办坚持制度、分类、实效三个导向,科学系统谋划机构编制评估督查工作,着力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坚持制度先行,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制度文件,明确督查工作目标原则、对象内容、方式程序等,厘清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机构编制统计工作、信访举报受理办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等内在联系和逻辑关系。坚持制度先行,做好顶层设计,建立通州区机构编制“大督查”工作机制,以机构编制评估和专项督查为主要载体,覆盖区镇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同时,建立健全内外协作配合机制,包括办内业务科室协作机制和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成果互认等配合机制。

二是坚持分类实施,梳理三张清单。全面梳理近五年机构编制文件,按照时间、层级、类型进行分类,形成“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和“机构编制事项调整”两张清单,前者主要包括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优化通州区疾控体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后者主要包括各部门(单位)职责、编制、领导职数等调整批复。同时,对同一行业、领域、部门的事项调整进行归类汇总,形成“综合清单”。根据“三张清单”梳理内容,坚持统筹兼顾、有的放矢的原则,选择对象和评估督查形式,并分别制定工作方案。

三是坚持结果导向,科学统筹推进。重点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安全、民生等领域,坚持实效导向,注重机构编制评估的深度和广度、专项督查的延伸和拓展,推动部门充分高效履职,发挥编制资源最大效益,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相关体制机制调整、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配备上落实到位。统筹推进预防、查处、问责等各项工作,发挥督查整体效应,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相关法规制定,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督查过程严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