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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委编办“内外兼修”强协作 持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效能
发布日期:2025-03-07 15:56:55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海安市委编办主动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巡察、审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健全完善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力量联合的工作机制,持续打好监督检查“组合拳”。

一是突出源头管控,加强日常监管。坚持把监督检查工作融入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不断巩固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的协作,严格管理进人用编,切实做到无用编计划不安排进人、无编制核准不核拨经费,持续强化与组织、人社部门联动,完善职数预审机制,确保设置的机构与审批的机构相对应,配备的职数与审批的职数相对应,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坚决杜绝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职尽责。

二是突出内部协同,密切业务配合。坚持“一盘棋”思想,建立业务科室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涉及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编制调整以及事业单位成立、合并或撤销等事项,监督检查科及时与业务科室对接,掌握机构编制调整变化情况并做好实名制管理系统更新,确保实名制信息数据完整准确。同时,坚持“事前调研、事中跟踪、事后评估”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相结合,加强监督检查科与其他业务科室之间的联动,推动监督检查工作在机构编制管理中关口前置、全程参与、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改革决策部署落实落细、执行到位、取得实效。

三是突出评估管理,提升使用效益。坚持以评促管、以评促改、以评促效,有针对性地选取住建、教体、农业农村、水利等民众关注度高、工作关联性强的重要部门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行业领域专项评估和“穿透式”评估。联合审计、巡察等部门,全面掌握被评估部门(单位)的履职尽责、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巡察整改等情况。同时建立机构编制跟踪服务机制和问题督办机制,注重在薄弱环节改进上下功夫,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台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对账销号、整改到位,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和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有效推进编制资源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