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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委编办构建“三大链条”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2022-09-28 16:03:13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近年来,启东市委编办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立足主责主业,构建工作链、数据链、责任链“三大链条”,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持续推动政府部门职能优化、流程再造,为本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打造“工作链”,迈好监管“第一步”。贯彻《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以及省市两级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在编制年度机构编制工作要点时将评估作为重要手段,打造改革调整、贯彻落实、执行评估闭环工作链。建立“专项评估+综合评估+定量和定性评估结合”的三维评估监管体系,年度组织开展基层赋权事项运行情况评估、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情况督查、市级部门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监督评估等,深入分析基层政府和各市级部门单位在履行本职工作、承担重点工作、开展创新工作等方面的权责匹配度和工作饱和度,多维度、立体化衡量部门单位工作实绩和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是完善“数据链”,架设监管“探测仪”。用好“一体化平台”数据信息系统,按照《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规定(试行)》有关要求,建立本地“一账二档三表”机构编制统计报表体系,完善机构编制人员实名制信息数据链。定期、不定期对全市机关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实有人数、领导职数配备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核实检查,确保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建立数据实时交互比对机制,以彼此衔接、环环相扣的数据链,保障用编进人计划审核、人员增减、工资核发等关联业务的闭环联动办理,实现实名制数据信息对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监测预警作用。

三是落实“责任链”,强化监管“约束力”。按照《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有关精神,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依规依法,有错必纠、失责必问,精准有效、惩防并举的工作原则,突出政治监督,强化职能监督,落实监管惩戒责任链。畅通与纪委监委、组织、巡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渠道,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部门“三责联审”等工作中,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规矩行为及时纠偏问责。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三定”规定回头看以及各类评估工作,进一步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及时发现各类机构编制违规情况,形成限时整改督办单,构造多方联动、共同监督的有效机制,强化监管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