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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委编办“四项机制”健全机构编制闭环管理模式
发布日期:2024-04-12 10:21:27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海门区委编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充分依托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机构编制日常预警机制等工作,全力构建机构编制全过程闭环管理模式,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水平。

一是扎实构建联动机制。定期对机构编制重要批复事项进行跟踪问效,及时掌握相关事项落实情况。针对机构编制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以机构编制审批为抓手,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审批和监督检查协调联动机制,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同时,对于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三责联审”中发现的机构编制相关问题,及时与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进行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助推部门规范履职。

二是持续完善预警机制。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关于构建机构编制日常预警机制的通知》,以25种情形的风险清单为基础,采取实名制系统实时监测、横向间沟通协同监测、专项性核查现场监测、抽查式随访印证监测等方式,对全区各部门开展常态化监测,进一步健全问题信息档案。提升机构编制分级预警能力,实行“红、橙、黄”三色分级预警,根据不同预警级别,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发送不同的机构编制预警通知函,并强化部门协同管理机制,采取相关措施,严肃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

三是巩固深化评估机制。认真总结上一轮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的优缺点,通过赴外调研、开展座谈的方式积极谋划新一轮评估工作。立足评估指标体系设置这一核心环节,采取分类设置、调整权重占比、优化指标内容、加大量化力度等方式,全面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创新评估方式,积极开展新一轮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选择区民政局统筹开展“穿透式”评估,选择区镇水利站开展行业领域专项评估等,以更大力度、更多方式开展好评估工作。根据后期评估结果,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好评估工作在优化机构设置和编制资源配置中的“调控指挥棒”作用。

四是切实用好考核机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实地了解各部门职责履行、编制效益发挥等情况,及时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将机构编制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及违规行为整改等情况列入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对未有效执行减员出编月报制、未及时维护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迟报机构编制统计数据、人员违规借用等情况,进行发函提醒、综合考核扣分,切实维护好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法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