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安编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以产业集群培育机制、规范完善权责清单、部门履职评估为主抓手,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产业集群强链机制。制定《海安市产业集群强链培育组织体系》,围绕海安市高端纺织、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五大产业集群,化纤、纺织丝绸、工程机械等十大产业强链,指定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等市级部门作为挂钩培育部门,分别增核1名中层职数,负责本部门产业集群培育相关工作,强化科技创新对产业的驱动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坚强的保障。
二是规范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梳理发改、科技、数据、统计、审计等涉民营经济发展部门的权责清单事项,督促各部门按清单履职,确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无禁止皆可为”,为民营企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针对民营企业集中的开发区,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扁平化管理,编制、岗位和资源向招商引资一线、项目和服务企业一线集中。
三是开展部门履职能力评估。开展部门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履职评估,采取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使用“听、谈、查、访、评”的方法,评估各部门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充分运用现有数字平台,依托省权责清单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应用协同办公系统、政府门户网站,查看部门清单执行率,评估发改委、数据局等部门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履职情况;依托“12345”热线,查看部门疑难复杂工单结案率,评估各部门解决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困难情况。分析评估结果,作为督查问责的参考依据,不断提升部门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