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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持续发力 强化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执行
发布日期:2024-08-13 10:08:07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近年来,如皋市委编办坚持把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执行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多层面、常态化落实机制,加大督查评估力度,推动各项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落实落细。

一是程序上规范严谨。把《条例》和机构编制各项政策规定体现到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工作中,落实到每一个机构编制事项中,认真执行“一支笔”审批和归口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关键环节”等程序规定,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规定,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开展评估分析,完成议题审核、审议决定和组织实施,确保各类决策于法有据、合法合规。

二是数量上严守红线。科学研判职能定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科学性,进一步规范审核审批机构申请事项,坚持“撤一建一、合并组建、总量控制”的原则,在上级机构编制部门规定的机构限额内进行调整。盘活编制资源,实现编制总额不突破,对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行和职责履行进行调研监管,结合机构改革和行业需求,在不突破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合理调剂编制使用。严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口,严格执行用编审核和人员调配程序,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健全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牢固树立机构编制管理“红线”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三是方式上强化评估。注重发挥机构编制评估在推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执行落地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扎实按照《实施办法》做好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近年以来,陆续选取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卫健委等部门单位,以职能运行为核心,按照“层层分解、逐项细化”的思路,科学设置指标,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的实施方案》,细化评估要素,尽可能客观、全面采集评估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运行信息。采取“测、听、查、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和机构编制使用效益,找准制约履职效能的矛盾问题,探索改进管理强化监督的方法路子,推动部门单位正确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