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挖掘编制潜力,盘活存量资源,实现机构编制有效配置,通州区委编办结合事业机构编制现状与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南通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服务发展的保障作用。
一、创新建立“补短板”管理制度。按照“总量控制,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统筹使用,动态管理”的总体要求,探索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事业单位编制区内统筹调剂使用制度,对全区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分类统筹,形成需求引领,基数不变,存量整合,动态供给的编制管理新模式。确保事业编制重点用于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民生领域和基层一线,补齐机构编制短板弱项。
二、严格实行编制前置审批。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编制严格遵循“规范管理、总量控制、统筹使用、保证重点、留有余地、逐步到位”的原则,强化编制使用的前置审批,切实做到“核编在先,编内进人”。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前先进行核编,明确增编进人方式、增编理由、文件依据、增编岗位、增加数量等,由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区委编办提出申请;规范公开招聘、人员调动、引进人才等形式使用编制流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工作人员必须申报编制使用计划,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的,不予补充人员编制。
三、开展机构编制科学评估。区委编办根据部门申请,对用编单位依据职能变化、职责履行、现有人员编制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对机构编制部门制定编制标准的行业(如教育、医疗),结合标准通过评估测算具体用编数;机构编制部门没有制定编制标准的行业,采取评估方式测算,根据调研评估结果确定用编意见。对职能强化的事业单位,予以重点保障需求;对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限制用编进人审批;对于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社会效益差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进行合并、撤销和压缩,收回其事业编制,进一步盘活现有编制资源存量。
四、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组织、编办、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协调配合监督机制,有序推进全区事业编制统筹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结合电子编制管理证的办理和工资联审,实时更新实名制数据库及各类基础台账。加强部门联动,实现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的信息共享,确保全区编制资源管理规范,使用效益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