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机构编制》杂志2022年第8期以《南通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实践探索》为题,刊发我市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工作的实践经验。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江苏省南通市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 等文件精神,在机构编制管理评估方面积极创新实践,聚焦中心工作、重点领域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在设置评估指标、规范评估流程、强化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一、评估对象的选取
一是聚焦党委政府关切的改革重点开展评估。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厚植为民情怀、提升执法水平”主题教育精神,组织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专项评估,对市县两级6个综合执法领域有关部门和103个镇(街)综合执法队伍开展一次全面系统“回头看”,主动查找分析综合执法队伍职能配置、人员配备和执法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短板,研究提出改进措施,以评估推动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深入部门职能易交叉的难点领域开展评估。以持续优化提升地区营商环境为目标,深入住建、市政园林、行政审批等部门开展调研,评估审批部门和监管机构、执法队伍运行状况、职能配置、人员配备、运行效益等实际情况,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能边界。
三是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工作开展评估。配合全国“双减”试点工作,聚焦学科类教育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对市县两级教育部门、新设立校外培训监管机构的履职情况开展跟踪评估,客观反映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提出深入推动“双减”试点的意见建议。
二、评估指标、程序设定
一是探索设置评估指标。在广泛听取部门对评估指标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设置职能配置、职责落实、履职效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五项内容为一级指标,配套设置31项二级指标,同步设计5份评估自查表格和1套调查问卷,在设置评估指标时,除了考虑指标标准、预期目标外,更加注重可操作性,如对部门业务处室工作量进行评估时,通过对处室审批办件、执法案件、办文办会数量等数据进行统计对比,尽力做到职能评估可操作、可量化。
二是灵活选择评估程序。根据不同评估对象和评估内容,分为综合评估和一般评估两种评估程序。综合评估按照“预判分析、部门自评、实地评估、延伸评估、总结反馈、跟踪整改”等程序实施,注重全流程、系统化和综合性;一般评估按照“实地评估、总结反馈”等简易程序快速实施,侧重时效性和针对性。2021年以来,对市住建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疾控中心等部门(单位)开展了综合评估,对县(市、区)40多个部门、103个乡镇(街道)开展一般评估。
三是综合使用评估方式。在运用查阅资料、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传统评估方法基础上,我们探索了系统预测预判、数据采集分析、“四不两直”调研等方式,通过拓展评估方式方法,提升评估的针对性和客观性。在市行政审批局实地评估阶段,直接查看服务窗口人员配备、测算窗口办件量、测评群众满意度等,量化分析部门服务质效。在评估教育系统校外培训监管机构时,采取贯穿评估方式,随机抽选3个县(市、区)10余名部门负责人、12所中小学校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通过跨层级延伸,更加立体地反映校外培训监管机构组建以来的运行情况。
三、评估结果的运用
一是将评估结果与业务管理结合。将评估报告作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根据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评估中发现的基层执法监督能力不足的问题,为重点执法部门增设了执法监督机构,增强执法监督力量配备。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部分事项随意委托下放等情况,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职能下放的若干规定》,严禁上级部门随意下放职能,督促部门严格履职。
二是将评估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将评估结果纳入机关绩效考核,为考核评分提供参考依据。在2021年的绩效考核中,根据调研评估结果,对部分未严格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的部门进行了考核扣分,以评促考。
三是将评估结果与监督检查联动。将评估工作和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机构编制核查等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拓展评估结果运用,促进多方联动。在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中,通过实地调查,建立部门问题台账,并有针对性地将相关部门列入下阶段的评估计划,加强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