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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进一步加大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力度
发布日期: 2016-04-20 11:25:24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充实信息宣传员队伍

  市编办各处(室)局和各县(市)区编办均明确一名信息宣传员,负责信息报送和约稿对接等工作,各县(市)区编办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把关报送信息的质量。要精心挑选政治素质高、信息敏锐性强、熟悉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业务工作且有较强文字表达能力的同志担任信息宣传员,同时支持并鼓励机构编制系统所有同志积极参与信息工作,形成人人思考、人人动笔的良好氛围。因工作岗位调整等原因,信息宣传员出现空缺的,要及时补充并上报。

  二、明确信息宣传员职责任务

  (一)开展工作成果宣传。围绕机构编制工作中心任务,积极挖掘宣传资源,准确翔实反映工作情况,主动撰稿投稿。

  (二)开展业务工作调研。针对领导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成果、推广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开展信息宣传研究。学习、研究信息宣传知识,掌握工作规律,探索信息宣传新方法、新途径,提高信息宣传成效。

  三、建立信息宣传员工作制度

  (一)定期通报制度。每个月编印一次信息宣传简报,按照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和处(室)局的积分排名情况进行通报。

  (二)工作例会制度。市编办机关每月召开一次信息宣传员例会,总结上月信息报送录用情况,交流工作,排摸本月信息源,研究信息写作思路。

  (三)信息约稿制度。每月由综合处负责结合中央编办和省编办工作重点,进行定向约稿。

  (四)业务培训制度。每年邀请信息写作方面的专家,举办1-2期信息培训班,切实提高机构编制工作信息宣传质量和水平。

  (五)信息保密制度。严格遵守信息宣传工作纪律,凡原则性、敏感性问题,实行统一扎口管理,确保口径一致对外宣传。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在经费、时间等方面给予信息宣传员支持和保障,为其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和必要工作条件。

  附件:南通市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

南通市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系统对外宣传和理论研究水平,不断推动全市机构编制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编委决策提供参考,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编办、市编办各处(室)局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在机构编制专业杂志、各级信息简报和系统网站刊发稿件的情况。

  三、计分标准

  (一)信息简报类

  1、A级(50分):被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刊物和中央编办机构编制简报录用的信息。

  2、B级(30分):被省两办信息刊物和省编办机构编制简报录用的信息。

  3、C级(10分):被市两办信息刊物和市本级各类简报录用的信息。

  如录用信息字数在1000字以上的,加5分计入总分;如参与组稿的,享受同等积分;如领导在信息刊物上作专门批示的,按双倍计分。

  (二)报刊杂志类

  1、A级(50分):被《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等国家级杂志刊载的文章。

  2、B级(30分):被《编制管理研究》、《机构与行政》等省级杂志刊载的文章。

  3、C级(20分):被省级以上报刊刊载的文章。

  4、D级(10分):被南通日报、江海晚报刊载的文章。

  如录用字数在500字以下的,按一半计分。

  (三)网站信息类

  1、A级(10分):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机构编制网刊载的信息。

  2、B级(5分):其他国家级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江苏省政府网站、江苏省机构编制网刊载的信息。

  3、C级(3分):省级其他网站、南通市政府网站刊载的信息。

  4、D级(1分):南通市机构编制网及市级其他网站刊载的信息。

  四、表彰奖励

  按照年度积分情况,分类评选信息宣传先进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县(市)层面,每年选择排名靠前的3-4个县(市)编办,表彰为信息宣传先进集体;在市编办处(室)局层面,将信息宣传排名情况和年底绩效考核紧密挂钩,作为年底处(室)局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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