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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委编办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
发布日期:2024-03-25 09:15:28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启东市委编办将继续坚持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治”意识,以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为先导,紧密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将法治建设贯穿在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持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水平,有力推动了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坚持编委成员带头学,各部门党委(党组、党工委)认真学,市委编办深入学。分层分类持续推进《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相关机构编制配套法规制度的宣传学习。将《条例》纳入市委编委会学习内容,把宣传解读《条例》列入市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专题培训辅导、开设理论讲堂等形式,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知识,结合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机构编制年度报告等日常工作,积极向各单位开展《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宣讲并答疑解惑。

二是加强制度执行,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治”意识,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核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等制度性文件,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动态调控机制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三定”规定,科学合理设置机构、配置职能、配备编制和领导职数,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合规性审查、“条条干预”预防与查处等制度,加强对机构编制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维护机构编制法定化权威。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编外用工管理、机构编制调研督查等工作,全面了解掌握全市重点工作任务体制机制保障和编制资源使用等方面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举措。将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审计、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监督范围,完善编办、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及审计等部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制度,合力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行为,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