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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强化协同、审管互动”做好重大项目服务
发布日期: 2021-05-25 15:27:02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实施以来,如皋市将涉及发改、工信、环保、水利等多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理。针对该类审批链条长、关联性高、专业性强的特点,自正式实施业务以来,投资项目管理条线积极加快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建立审管互动机制,良性循环和互为促进的格局,提高了审批效能再提速。

建立审管互动机制,畅通衔接渠道。一方面,通过批前函询、联合勘验、联合评审等方式充分征求发改、环保、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意见,自项目提报初始至审批全程,加强审批部门和主管部门共同对项目的指导。2021年,共组织部门联合技术评估65件(次),联合会商审核8件(次),发起函询12件(次),有效的保障了项目在立项、环评等方面的全流程跟踪指导服务。另一方面,利用市级审管互动平台、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如皋市协同办公系统等实施信息共享,行政审批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即刻将信息推送至业务主管部门,便于开展事中事后监管。业务主管部门的处罚信息也可通过以上渠道反馈行政审批局,为审批提供重要参考依据。2021年,共推送投资审批结果312件(次),有效保障了审管信息衔接。

发挥集中审批优势,开展联审联批。如皋市把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自立项到验收环节全部划转,实现了全生命周期审批。2021年以来,投资项目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实行流程再造。并联推,自立项起即对项目全过程指导,水利、环保、节能等阶段内事项同步并联审批,实行一张清单申报,一个平台流转。合并办,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合二为一,项目立项核准和招投标核准合二为一,四事项同步办理,同比减少材料9项,减少时限14个工作日。联审联批在加快项目审批速度的同时,也加强了项目审批的严谨性和延续性。

加强业务指导,健全专家评审机制。在保障如皋市级审批效能的基础上,积极落实“放管服”要求,分批次下放环评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3项(含8个子项)到如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除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环保安全的事项外,推进投资项目领域审批事项就近办。为保障开发园区“接得住、接得好”,适应新的审批形势,共培训镇(区)投资项目服务工作人员200余人次。建立健全专家评审管理制度,确立专家名单并实行动态调整,进一步在技术审查互动上规范了审查流程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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