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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三三举措”构建“三零”目标,缜密做好长江大保护
发布日期:2021-12-27 13:18:13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长江大保护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系统性工程。今年以来,海门区聚焦重点水域、重要环节、重大节点,实施“三三举措”,实现“三零”目标,扎实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切实维护长江水域生产秩序和生态环境。

“三到位”促部署“零懈怠”。一是部署到位。海门区成立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长江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专班运作,统筹协调、谋划工作及检查督导。二是分解到位。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解专项行动任务,突出环境污染、资源破坏等打击重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督办到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工作进行部署,分析存在问题,限时督办,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进行现场办公,着力解决存在隐患及突出问题。

“三强化”促打击“零容忍”。一是强化巡查。海门区公安、农业农村、海事、水利等部门在长江水域海门段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巡查,与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联合成立“海鹰”无人机中队,配备无人机6架,形成“水陆空”全天候的管控态势。二是强化整治。公安、交通、海事、长航公安等部门开展非法码头、废弃码头、水上非法加油及“三无”船舶整治,从源头上杜绝环境污染及非法捕捞。今年以来,共取缔非法码头、废弃码头18座,整治水上流动加油船5艘,清理拆解“三无”船舶92艘。三是强化打击。集中执法力量,对涉及长江流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力。针对违法人员钻“管辖权”空子,专挑交界水域下手的问题,联合上海崇明、苏州太仓公安机关捣毁一个长期盘踞在江苏与上海长江交界水域的非法采砂团伙,扣押采砂船5艘、砂石3000吨、犯罪嫌疑人移送公安机关。

“三建立”促机制“零盲点”。一是建立警务机构。海门区围绕辖区水域及沿江重大工程,主动谋划、积极作为,设置“长江警务室”,派驻专职人员,有力维护长江水域及岸线生产秩序及生态环境。二是建立沟通渠道。一方面利用好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设立举报渠道,发动群众举报、投诉非法捕捞、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全社会参与严打氛围。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建立长江大保护综合执法联动机制,成立由公安、农业农村、水利、海事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长江大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实现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和执法队伍整体联动,常态化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做到执法巡查全时段、全方位,执法整治高频度、全覆盖,形成“长江大保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