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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四项举措扎实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2021-11-05 10:06:26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今年来,海门区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通过推行四项举措,扎实保障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顺利推进,全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是出台完善制度机制,夯牢“压舱石”。制定出台《南通市海门区镇(街道)行政执法案件流转程序规定》《南通市海门区镇(街道)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自由裁量基准》《南通市海门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文书参考格式》。探索研究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巡查制度、首办首问制度、执法人员工作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廉政制度等多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明确办案时限,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确保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紧抓队伍教育管理,内练“真功夫”。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旁听庭审、业务咨询、在线考试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履职业务水平。出台《区综合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人员轮训制度》,每年统一制定轮训计划,组织镇街部分新任职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到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开展法治实岗轮训,使轮训人员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适应新岗位工作的能力要求。加强镇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动态管理,严格落实考试发证、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证件办理和资格认证,把好队伍入口关,不断加强执法队伍的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

三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外树“优形象”。持续强化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现基层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基层执法纠错率明显下降。开展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工作,出台标准加强对镇街执法的装备保障力度。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推行落实涉企免罚微罚清单,加强柔性执法,减少不必要的涉企经营执法检查,将更多柔性举措、便民服务措施融入基层执法工作中,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宽容的法治环境,让广大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基层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考核,用好“指挥棒”。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年度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对镇街的法治建设考核范畴,考核结果同步作为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同时开通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对镇街综合执法情况实施月度统计,制定出台《南通市海门区镇(区、街道)行政案件监审工作流程》,开展镇街行政处罚案卷月度审查,不定期对基层执法活动开展旁站式监督检查。每月通过《法治政府监督月报》通报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有效提升镇街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