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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三推进”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放管服”改革
发布日期:2021-11-15 11:25:47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围绕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如皋市持续加大“放管服”、减税减费等政策措施落地,加快打造营商环境高地,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推进投标保证金缴纳实行免、减、保。如皋市取消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政府采购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降低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同时,全面推行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电子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在以往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企业参加招投标必须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主要采用网银或手机银行转账、柜台或自助终端汇款、支票等方式缴纳,而投标保证金在整个招投标期间都不能退还,投标企业面临资金被占用的困境。而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电子保函作为一种信用凭证,可以为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提供投标担保,替代缴纳保证金,大大降低了投标企业现金流压力和融资成本,切实减轻了投标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对促进企业成长、支持实体经济、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如皋市在南通各市(区、县)中率先部署了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项目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在这一模式下,以交易信息网上流转取代人工跑腿,实现了审批材料最简化,招标代理公司人员不需要费时费力到交易平台提交纸质资料进行审核,可直接网上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及预约开标场地等。投标人足不出户就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签到、网上开标、网上解密投标文件。招标人、投标人与评标专家“线下不见面,线上面对面”,让投标“无纸化、零见面、零跑腿”成为现实,也为投标企业节省了大量交通、食宿以及标书制作费,实现了“零成本”投标,仅此一项每年就能给企业节省至少近千万元的投标成本。

推行告知承诺制。围绕“简政放权、提高效能、服务企业、改革创新”的思路,如皋市取消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资料审查,实行承诺制。招标人(采购人)依法完成交易公告发布前应当履行的审批、审核工作,并做出承诺,公共资源交易相关部门不再对交易前的审批、审核证明资料进行联合审查。切实压实招标人(采购人)的首要责任和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活动的相应责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率、高质量、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