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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深化综合执法协作机制,联手共护海域良好秩序
发布日期:2021-12-16 10:08:40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海门区主动谋划、积极作为,统筹协调开展各项工作。近日,海门生态环境局与南通海警局海门工作站签署执法合作协议,齐抓共管、共同维护海门海域良好秩序。

据悉,近年来,南通海警局打击海上违法走私犯罪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对海洋生态环境违法活动的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海门生态环境局在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取证、监测和处理海洋工程环境监管和测评方面具有专业执法和监督力量。南通海警局在海上巡查执法、海洋信息采集、出海作业等方面经验丰富。为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协作,提高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和执法监管效果,打击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海门生态环境局与南通海警局海门工作站决定常态化、联合开展海上执法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到位。

海门生态环境局与南通海警局海门工作站此次签约的《海上执法协作配合办法》,从职责分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多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双方职责以及协作内容,有助于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海洋生态环境执法合力,推动陆海共治,共守碧海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