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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委编办“三个注重”开展基层执法力量评估
发布日期:2024-04-26 10:45:51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近年来,海安市委编办探索对全市镇街的执法需求和执法效果开展评估,在此基础上动态调整、精准化配置下沉人员,推动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注重全面客观,深化评估体系构建。聚焦承担任务重不重、下沉力量够不够、使用效益好不好、部门衔接畅不畅等四方面关键问题,构建评估指标体系。重点拟定以执法区域面积、个体工商户数量、常住人口等二级指标,综合衡量各镇街承担工作量情况;细化设置信息宣传、案件质量和部门衔接等多个三级指标,反映执法队伍的人员配备效益与协作配合效益;明晰各指标的评分细则,做到各指标之间环环相扣、层层支撑。

二是注重精准有效,优化评估分析模式。会同综合行政执法职能部门了解当前执法力量配置相关依据,盘清各镇街执法力量供需的基本面。截至目前,梳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382人,其中在编171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125人。考虑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工作特点与重点不同,评估体系增添个性化指标,差异化设置评估权重和赋分规则。综合开展评估分析,对比印证日常管理运行、目标责任制考核、问卷调查、队伍融合等数据。采取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评估分析方法,对指标数据进行量化统计分析,实现下沉执法力量“体检结果”的可视化、可比性。

三是注重实干担当,强化评估结果运用。通过评估掌握镇街在执法下沉力量配置中的盈缺和队伍协作配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综合分析研判后以评估报告、提示单等形式及时反馈执法部门和相应镇街,便于统筹调配、动态调整执法人员。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将评估结果与日常机构编制调配、执法辅助人员限额核定等工作挂钩。以执法队伍撤并为契机,精准化配置下沉人员,保障下沉执法人员结构优化、重点领域执法力量配备等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