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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委编办“督查+”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效能
发布日期:2023-02-23 18:07:54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持续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如皋市委编办围绕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运用“督查+”模式,全面推进建设精简高效、职责清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模式。

一是“督查+”提升执法规范。围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基本运行、执法力量、赋权赋责等工作开展实地调研,以调查研究促进效能提升。通过对调研单位进行座谈、现场查看、随机访问等方式,对镇(街)综合执法局执法(协管)人员配备、招录、使用等方面进行专项调查。同时,围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进行深入调研,了解执法案件办理、“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机制等基本运行情况,征询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确保调研督查取得实效。

二是“督查+”提升用编效能。近年来,如皋市在向镇街下沉审批服务执法事项的同时,增加镇街行政事业编制53名。编制下沉后,定期督查镇街是否用于统筹强化审批服务、综合执法力量,是否专岗专用,切实保障综合执法机构力量配备到位,作用发挥到位。根据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定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情况统计,了解转入转出人员情况,各镇(街道)综合执法领域均已按标准配备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采取明察暗访、走访调查等方式对执法人员工作落实、队伍建设等进行督查,以督查促整改、以整改促实效,规范仪容仪表,严肃作风纪律。

三是“督查+”提升监督质效。严把培训关口,全年参加培训时间达不到60学时的严禁申领和年检执法证;严把考核关口,对资格考试补考仍不合格的人员建议所在单位将其调出执法岗位;严把管理关口,对违纪违法执法人员严格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决不姑息迁就,放任自流;严把监督关口,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查做到每季度督查、通报一次,对发现的苗头发“提醒函”,对存在的问题发“意见书”,让执法方式更具温度,使执法活动更加公正。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共同参与对镇街依法行政的考核,强化镇街对综合执法管理的主体责任,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