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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持续推动经济发达镇改革培育工作取得成效
发布日期:2024-08-30 17:13:32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海门区坚持以“三个一”为重点,优体制、强机制、聚合力、促改革,持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经济发达镇改革培育工作提质增效,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积累改革经验。

一是“一份方案”聚合力。牵头12家部门围绕机构编制保障、权力事项下放、建设规划编制、科技创新发展、企业转型扶持、财政政策支持、空间发展规划、环境要素保障、农业农村振兴等9个方面,制定19条具体的配套支持政策,定期追踪落实情况。细化培育期工作任务和目标,条目化、清单式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要求,凝聚改革工作合力。建立区镇联络工作机制,由编办牵头,根据工作推进部署要求,不定期召开碰头会议,研究协商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二是“一版指标”明方向。召开全区评估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暨培育工作专题推进会,研究最新评估指标,结合前期评估结果深入剖析改革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短板弱项的指标,制定专项计划和解决方案,明确工作举措和时间节点,做到目标再明确、任务再细化、措施再具体,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精准推进,切实“补短板、强弱项”,区镇两级同心同力,统一思想认识,强化问题导向,明确改革发力方向。

三是“一套清单”明权责。制定完善“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区级部门与包场镇的职责边界,为培育镇聚焦发展减轻负担、增添活力。制定印发《海门区区级部门与镇(街道)职能机构的上下对口关系清单》,进一步规范区级部门与镇职能机构的履职衔接,根据包场镇发展需求和社会治理实际,依照法定程序新增行政审批类事项,动态调整包场镇《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调整后的清单共计163项,其中法定事项68项、赋权事项96项、委托事项2项。指导包场镇梳理形成审批服务一门办理事项清单和区镇联动执法事项清单,促进权力运行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