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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三项举措”推动基层治理提效增能
发布日期:2024-04-22 11:32:10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街道是基层治理的主阵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是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崇川区持续巩固深化基层“三整合”改革成效,着力理顺基层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通过精准赋权、力量下沉、体制优化三项举措,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基层治理提效增能。

一是精准赋权,推动基层权责一致。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赋予街道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制定下发《崇川区各街道职责准入清单》《崇川区“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崇川区各街道权利事项清单》《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开发园区与相关街道职责职能边界的通知》等四项清单,制定街道职责准入清单118项,“属地管理”主配责任清单75项。出台《赋予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市容市政、城市绿化、户外广告、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城乡规划、无证无照经营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101项,建立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厘清区街两级职责边界,有效解决“看得见管不着”等问题。

二是力量下沉,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持续推进编制资源、人员力量下沉,根据各街道区划面积、常住人口、执法案件量、老旧小区数量等核心要素,定量测算各街道所需配备的执法力量,动态调整街道执法编制资源,确保一线执法队员不低于编制总量的80%。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建立编制“周转池”管理制度,保障街道招引优秀紧缺专业人才和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入编。根据常住人口数、人口密度、所辖社区数等影响要素科学核定编外用工限额,确保工作量与用工量相匹配。

三是体制优化,释放基层治理活力。规范设置街道职能机构,实施扁平化管理。根据《关于南通市在崇川区、港闸区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市政府关于在崇川区、港闸区街道办事处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明确街道执法主体地位,各街道整合执法资源,组建统一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将“七站八所”等事业机构整合为综合服务中心,推动街道由“多头行政、碎片政府”向“简约治理、整体政府”转变。发挥大数据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整合数字城管、“政务12345”等职能全面组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构建贯通市、区、街三级的集成指挥体系,实现“一个中心管指挥、一个平台管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