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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委编办多措并举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发布日期:2024-03-15 18:03:11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海门区委编办立足发挥机构编制基础性作用,积极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建强基层治理工作力量,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统筹资源配置,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根据工作需要和发展实际,将有限编制资源重点向基层乡村振兴、经济运行、项目建设、综合执法等领域倾斜,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整合基层镇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综治中心、人民来访接待中心、非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等部门职责,在各镇(街道)开设综合接待、法治服务、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窗口,建成高标准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通过“1张网+1终端+1平台”,为基层化解纠纷提供专业支撑。

二是优化审批服务,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原则和“审批服务一窗口”的要求,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全科窗口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向村级延伸。梳理进驻事项清单和办理指南,推动高频公共服务事项窗口单位整建制进驻,统一服务内容,畅通部门间的衔接配合与信息共享,做到“一口清”导办、“一窗式”受理、“一条龙”服务,疏通群众办事堵点。

三是赋能明责提效,保障基层治理刚需。为进一步明晰区镇(街道)职责任务,海门区委编办编制完善“两清单一制度”,为基层减负。动态调整权力清单,编制完成了2023版区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明确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编制并印发了“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区级部门与镇(街道)的职责边界。研究制定规范区级部门职责事项下放管理办法,以从严从紧为原则,进一步规范区级部门职责事项下放管理,杜绝部门随意下放或转嫁工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