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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三加强三规范”持续推进执法辅助队伍管理制度化
发布日期:2024-03-20 14:38:24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如东县深刻查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短板,研究出台《如东县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推动行政执法效能提升。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规范辅助执法行为。为推进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依法履职,《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品质、行为礼仪形象管理,从事行政执法辅助性工作时做到忠于职守、听从指挥、仪表庄重、用语文明。《管理办法》具体规定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可以独立承担和协助开展的10项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明确禁止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从事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6项工作,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统一、规范、科学管理。

二是加强资格管理,规范聘用保障程序。为保障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合法权益,《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从编制核定、招聘条件、聘用流程、合同签订等方面严把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准入关”。《管理办法》规范了5条聘用条件标准,明确不得聘用受过刑事处罚、正在被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曾因违反行政执法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管理办法》同时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报酬和待遇作出规定。

三是加强制度约束,规范监督考核方法。为抓实行政执法辅助队伍长效管理,《管理办法》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坚持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岗前培训,定期开展思想政治、法律知识、岗位技能和心理健康等培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岗位责任、学习培训、绩效考核、保密管理等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管理办法》同时要求执法机关研究制定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分级和积分管理办法,定期分析执法辅助人员使用情况,优化岗位职责,调整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