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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委编办稳妥有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发布日期:2024-08-28 17:32:32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今年以来,南通市通州区委编办落实上级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在全面梳理各涉改队伍机构编制现状、历史沿革、实有人员等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执法层级、归并执法队伍、下沉执法力量、理顺职责关系,推动执法改革从“物理变化”向“化学融合”转变,确保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任务落细落地,持续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撤并整合队伍,推动职能回归机关。压实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责任,除中央明确的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7个领域外,其他领域执法职能全部回归机关。撤并整合劳动保障监察、自然资源、财政稽查、水政监察、质量技术监督稽查等5支执法队伍,改革共精简参公事业编制37名。按照一个部门“一个科室管执法”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执法事权相对集中行使,并且做到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相分离。

二是统筹多种渠道,妥善安排涉改人员。队伍撤并整合后,涉改人员实行实名制专库管理,主要采取在行政编制空额内回归机关、连人带编并入主管部门其他参公事业单位、统筹安排至其他参公事业单位、重组并入其他非参公事业单位等方式安置人员,让众多涉改人员吃下“定心丸”。同时,针对职能回归机关后短期内机关行政执法力量不足问题,明确“老人老办法”,由局机关进行统筹继续从事执法工作,确保相关工作不脱节、不断档。

三是下沉执法力量,配强基层执法队伍。结合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通过整合队伍资源,采取连人带编划转的方式,进一步推动执法重心下沉。在镇街单独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避免条块分割、多头执法、衔接不畅等现象,明确人员配备标准,通过推动派驻人员属地化管理、动态评估执法事项、压实条线主管部门责任等方式,切实解决基层在人员力量、专业能力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同时充分挖掘“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新模式优势,强化数字赋能,推动行政执法标准化、行政执法监督精准化、执法决策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