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深化改革 >行政体制改革
海门市“三下沉”激活社会治理“一池春水”★
发布日期: 2020-07-01 17:03:31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今年以来,海门市围绕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全市域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通过治理要素“三下沉”,推进资源在基层汇聚,力量在基层集聚,筑牢基层治理第一道屏障,打造融合发展的社会治理“微单元”,全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和效能。

权限下沉增活力。基层治理的责任主体在基层,针对基层面临的“权力有限、责任无限”“看得见管不了、管得了看不见”等发展困惑,该市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的原则,围绕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梳理下放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事项335项(其中城管285项,市场监管13项,安全生产37项),着力赋予镇(街道)更多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责,将基层迫切需要、与群众息息相关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职能融合下沉到镇(街道)、延伸到村(社区),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共下放延伸镇(街道)行政审批事项18项、公共服务事项115项,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赋予镇(街道)执法主体资格。制定出台《海门市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对镇街道赋权后综合执法运行机制、日常规范执法、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等做出明确,确保基层赋权后能够有效承接,执法依规合法。

力量下沉增合力。在市级城管执法队伍下沉镇(街道)执法的基础上,整合镇(街道)现有执法力量,将现有市城管综合执法近2/3的力量下沉至所有镇、街道,与镇、街道原有城监执法力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整合,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协调配合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市直执法机构在镇(街道)范围内开展联合执法,实现区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将管理服务的主阵地前移到一线,触角延伸至基层,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有为政府。同步,分类分步推进城市管理协管员、外来人口协管员、文明城市巡查员等各条线协辅力量整合,统一转隶至镇(街道)网格进行统筹指挥调配,实现基层力量集聚融合。

服务下沉增效力。将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市直部门的服务窗口和供水、供电等民生服务窗口全部进驻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纳入统一管理,深化审批流程再造,实现“一口受理、一窗通办、集成服务”。全市建立专业化代办帮办服务队伍680名,定期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审批服务能力。整合镇(街道)内部管理、监督、服务职责及工作力量和数据信息等,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导向,建立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联动便民服务网络,实现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建立一支村(社区)素质过硬、业务精通、服务全面的“全科社工”队伍,直接受理人社、民政、残联、卫健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服务事项,提高村居公共服务水平。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4-2020 南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苏ICP备11026839号-1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 邮编:226018 联系方式:(0513)85099708 网站统计: GoStats provides a web tracker that is suitable for your webs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