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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四个聚焦”深入推进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2023-02-28 16:02:50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海门区委编办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四个聚焦”稳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强化镇(街道)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能力建设,构建更加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聚焦清单管理,推动基层用权规范化。公布镇(街)综合执法事项目录。在权力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力事项,编制镇(街)综合执法事项目录,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做好镇(街)赋权事项运行评估。围绕赋权事项承接、执法力量配备、执法办件现状等,会同司法局对各镇(街)赋权事项执行情况及承接能力开展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提出对策建议。建立镇(街)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针对镇(街)综合执法事项目录中的赋权事项,就保留或取消征求基层意见,并梳理出有赋权需要但尚未赋权的行政处罚和赋权事项,适时依法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是聚焦力量下沉,推动人员配备规范化。出台规范化管理意见。结合上级文件精神,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力量下沉规范化管理的意见》,以文件形式明确城管领域96名编制下沉至对应镇(街),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把好力量配备源头关。针对部分镇(街)综合执法人员配备薄弱的问题,结合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申报,做好招录岗位的审核把关,引导各镇(街)优先保障综合执法岗位需求,明确一般招录不得少于2名,确保综合执法人员力量配备到位。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按照“减上补下”原则,统筹调剂3名行政编制、20名事业编制,分配至编制资源紧张、发展任务较重的镇(街),专项用于保障执法监管人员配备所需。

三是聚焦制度建设,推动队伍运行规范化。完善整体联动机制。明确区直部门派驻基层的执法队伍,统一接受属地政府的日常管理与调度指挥,加强整体联动,提升执法合力,切实增强基层综合执法力量一体联动。创新联动指挥模式。利用区、镇两级指挥中心,以大数据为支撑,构建打造集“线索受理、研判预警、指挥调度、全程可溯、执法公示、信用共享、行政问效”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指挥平台,提升综合执法效能。优化基层领导方式。下沉派驻人员日常工作接受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管理,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加强日常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考核,统一发放下沉人员考核绩效,形成统一合力。

四是聚焦履职评估,推动执法行为规范化。健全综合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在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设立执法监督科,牵头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业务能力提升和文明规范执法培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强化部门对所属队伍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对行业系统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考核指导责任。探索综合行政执法履职评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执法、谁负责”“谁执法、谁宣传”的要求,从执法力度、办案质量、工作成效、优化创新、指导帮扶、群众评价和公众满意度等方面,探索制定对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履职情况可量化的评估办法。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考核监督。将行政执法履职情况纳入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镇(街道)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内容;对于区级业务主管部门,重点考核对行业系统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情况;对于镇(街)重点考核本地区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履行情况。